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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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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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0万IU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12 |
国药准字S19991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单用本药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
1、用于肾细胞癌、黑色素癌、乳腺癌、膀胱癌、肝癌、直肠癌、淋巴癌、肺癌等恶性肿瘤的治疗,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控制,也可以用于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的培养。 2、用于手术前后及放疗、化疗后的肿瘤患者的治疗,可增强机体免疫功能。 3、用于先天或后天免疫缺陷症的治疗。提高病人细胞免疫功能和抗感染能力。 4、各种自身免疫病的治疗,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等。 5、对某些病毒性、杆菌性疾病,胞内寄生菌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麻风病、肺结核、白色念球菌感染等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
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一般采用下述几种方法(或遵医嘱)。 1、全身给药: (1)皮下注射: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60-100万IU/m2(1-2支)加2ml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注射3次/周,6周为一疗程。 (2)静脉注射:40~80万IU/m2(1-2支)加生理盐水5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周3次,6周为一疗程。(3)介入动脉灌注50~100万IU/次(1-2支),2~4周一次,2~4次为一疗程。 2、区域与局部用药: (1)胸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腔积液,重组人白介素-2(125Ala)100~200万IU/m2次(1-2支),尽量抽去腔内积液后注入,1~2次/周,2~4周(或积液消失)为一疗程。(2)肿瘤病灶局部给药:根据瘤体大小决定用药剂量,每次用量不少于10万IU,隔日一次,4~6次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除皮疹和肝功能异常外,与奈韦拉平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 |
各种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是发热、寒战,而且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是一过性发热(38°C左右),亦可有寒战高热,停药后3-4小时体温多可自行恢复到正常。个别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类感冒症状。皮下注射者局部可出现红肿、硬结、疼痛,所有副反应停药后均可自行恢复。使用较大剂量时,本品可能会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使用本品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出现上述反应可对症治疗。 |
禁忌 |
对由于严重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本药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本药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超过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应用本药后迅速复发肝功不正常的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2、高热、严重心脏病、低血压者、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肺功能异常或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氢-二吡啶并[3,2-b:2 ,3 -e][1,4]二氮杂 -6-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125Ala)。 |
性状 |
该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粉末状,易溶于水,溶解后呈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注意事项 |
奈韦拉平片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
1、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 2、药瓶有裂缝、破损者不能使用。本品加生理盐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现象,不宜使用。药瓶开启后,就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使用本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剂量,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 4、药物过量可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应立即停用,对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