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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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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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5S计算) |
0.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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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277 |
HC20140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呼吸道、生殖泌尿道、皮肤软组织、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球菌、脑膜炎菌及白喉杆菌、百日咳杆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和百日咳等)、胃肠及消化道感染(肝、胆感染性疾患、急慢性胃肠炎、菌痢、伤寒及副伤寒等),泌尿道感染(淋病、尿道炎、膀胱炎等)、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溶于40℃以下的温开水内口服。成人一天8-16袋,分2-3次服;小儿一天30mg/kg体重,分2次服。或遵医嘱。 |
宜空腹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1-2粒,儿童6-14岁每次1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1、本品的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多见。 2、斑丘疹对氨苄西林有一定的特异性,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 3、晚期妊娠孕妇应用氨苄西林后可使血浆中结合的雌激素浓度减少,但对不结合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无影响。 4、氨苄西林相关肠炎也极为罕见。 5、其它:药物热,偶见口舌痛。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禁用,有药物过敏体质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苄西林三水化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本品除去胶囊壳后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有胃肠道(特别是结肠炎)病史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偶有皮疹、胃肠道不适或转氨酶升高现象,但多数在减低药量或停药后自行消失。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