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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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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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5S计算) |
每支装60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277 |
国药准字Z1096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呼吸道、生殖泌尿道、皮肤软组织、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轻型肺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溶于40℃以下的温开水内口服。成人一天8-16袋,分2-3次服;小儿一天30mg/kg体重,分2次服。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6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 |
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3.药物热:高热、寒战。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张至鼻梁、鼻根、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5.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搐,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
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本品为黄棕色的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有胃肠道(特别是结肠炎)病史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2. 本品在溶解过程中如出现混浊或沉淀,则禁止使用。3. 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4. 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