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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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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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l:0.1g |
10gx10袋 |
生产企业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09 |
国药准字Z20063615 |
说明 | ||
适应症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