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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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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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200m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68 |
国药准字Z20053728 |
说明 | ||
适应症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