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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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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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60粒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57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 |
人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孕妇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