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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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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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0.5g*12粒 |
生产企业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03 |
国药准字Z44021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孕妇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