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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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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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14粒 |
10mg*60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43 |
国药准字H200845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2、心绞痛:尤其是变异型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一次,起始剂量为2.5mg(1粒),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4粒)。请遵医嘱。 |
1.空腹整粒吞服,不得嚼碎或掰开服用。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初始剂量为20mg/次,最大剂量为60mg/次,一日一次。日服最大剂量不超过120mg。3.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步调整。增加剂量前需监测患者血压。如患者症状明显,可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缩短剂量调整期。4.停药时未观察到反跳症状,但是仍需逐步减量,并严密观察患者情况。5.普通制剂的剂量可安全的替换成缓释制剂的剂量。例如:普通制剂30mg/次,一日三次,可替换为缓释制剂90mg/次,一日一次。 |
副作用 |
同其他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1.下列不良反应与剂量成正相关:心动过缓、腹泻、乏力、疲劳和鼻窦炎。2.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感觉异常、迟钝、嗜睡、焦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口干、多梦、失眠、压抑。心血管:心悸或其他心律失常、肢体冰冷、跛行、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胸痛、心功能不全、憋气。消化系统:腹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运动系统:关节痛、背/颈部痛、肌肉痉挛、抽动/震颤。皮肤粘膜:痤疮、湿疹、皮肤刺激、瘙痒、脸红、出汗、脱发、血管水肿、剥脱性皮炎、皮肤血管炎。特殊感觉:视觉紊乱、眼痛/压迫、流泪异常、耳鸣、耳痛、味觉异常。代谢:痛风。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鼻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系统:性欲亢进/阳萎、派罗尼病、膀胱炎、泌尿系绞痛。血液系统:紫癜。其它:疲乏、无力、胸痛、水肿、体重增加。其他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报道的各种不良反应都应考虑本品潜在不良反应。3.实验室检查异常:有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异常如谷草转氨酶(SGOT)/谷丙转氨酶(SGPT)升高、尿酸,肌酐,尿素氮(BUN),血钾,血糖,血磷升高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报道。对临床无影响时可不停用本品。4.与其它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一样,有报道长期使用本品约15%患者的抗核抗体滴度试验阳性,但大约1/3患者停药后可转变为阴性。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禁忌 |
1.本品过敏;2.心源性休克;3.低血压;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7.支气管哮喘。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外周水肿: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服用剂量成正比,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辨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见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