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呋塞米片

规格

5mg

20mg*100片
生产企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008

国药准字H3402090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

用法用量

1.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2.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3.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4.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5.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一次,作为维持治疗。

口服给药: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80~120mg,分1~3次服。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

副作用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禁忌

比索洛尔禁用于一下患者:

1.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6.窦房阻滞者。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士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尚未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塞米。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无色片。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心衰(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衰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替增期开始--详见比索洛尔用于充血性心衰的说明书)。

2.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3.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

4.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5.严格禁食。

6.有严重过敏史。

7.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8.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9.变异型心绞痛。

10.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支气管哮喘哦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7)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