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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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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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5ml:0.5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4 |
国药准字H200643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出现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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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β-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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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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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3.合并肝脏疾病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为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相关症状,不宜长期服用。6.头晕目眩或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