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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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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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6gx10袋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4 |
国药准字H420225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出现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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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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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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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3.合并肝脏疾病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为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相关症状,不宜长期服用。6.头晕目眩或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