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45g |
4.4g*6袋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4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出现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3.合并肝脏疾病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为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相关症状,不宜长期服用。6.头晕目眩或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