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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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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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10粒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4 |
国药准字H130234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出现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禁忌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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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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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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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3.合并肝脏疾病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为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相关症状,不宜长期服用。6.头晕目眩或头痛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匹林过敏以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酰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人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