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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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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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5g*40s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41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有头晕。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