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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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

300mg

50mg*18袋(星洛)
生产企业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499

国药准字H20083416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详见说明书。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每天一次,每次一片,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 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 4.骨矿物密度下降 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禁忌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

过敏者禁用。

成分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注意事项

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这些病例大多数发生在女性中。肥胖及对核苷的长期暴露可能是危险因素。在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中给予核苷类似物时要特别注意;然而,在没有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曾经有病例报告。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对感染HBV但中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详见说明书)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