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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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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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0.25g*100片 |
生产企业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46 |
国药准字H44020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HIV-1感染:本品可以与其他抗逆转录药物一起用于治疗成人HIV-1感染。但不能和复方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制剂或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制剂同用。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00mg,一日一次,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25~50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副作用 |
两项研究中,本品组近1/3的病人出现不良反应,但这一发生率与对照组相似。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轻至中度的胃肠道不适(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和胃肠胀气);代谢系统的低磷酸酶血症(1%发生率)、血清磷酸盐轻至中度下降(研究中24周时本品组为12%,对照组为7%,58周时本品组为15%)。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
禁忌 |
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四环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慎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生殖毒性分级为B,孕妇慎用。 2.尚不清楚母乳中是否留有这种药物,建议所有HIV妇女应避免哺乳。 3.肥胖者可增加药物使用危险。 4.其他儿科、老年用药及剂量调整等尚在研究。 5.出现药物过量以后,应监测毒性反应,采用支持治疗,尚不知本品是否能经透析消除。 6.15~30℃保存。【详见说明书】 |
1.交叉过敏反应:各种四环素类药物间可产生交叉过敏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