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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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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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粒 |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83 |
国药准字Z200556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当归、地黄、独活、杜仲、粉萆薢、附子、牛膝、羌活、天麻、玄参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和棕褐色;味微苦、麻。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略苦麻。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