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按C21H25N3O2S计) |
10mgx7片x2板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06 |
国药准字H2018350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例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敌意和猜疑)和/或阴性症状(例如:情感淡漠、情感和社会活动退缩、言语贫乏)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治疗。本品亦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常见的继发性情感症状,对于取得初步疗效、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本品可有效维持其临床症状的缓解。 |
用法用量 |
应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 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近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300-45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毫克/日之间调整。 |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服药与是否进食无关,因其吸收不受进食影响。本品的剂量范围在每日5毫克至20毫克。每日剂量须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毫克的常规剂量用药,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在临床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毫克,严重肾功能损害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起始剂量亦为每日5毫克,患者如有多种可减慢本品代谢的因素(女生、老年、非吸烟者),起始剂量亦应降低,本品尚未有在18岁以下人群中研究的数据。 |
副作用 |
困倦,头晕,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口干,肝功能异常。偶见头痛,衰弱,腹痛,背痛,发热,胸痛,心悸,高血压,消化不良,腹泻,白细胞减少,体重增加,肌肉疼痛,焦虑,鼻炎,皮疹,皮肤干燥,耳痛,尿道感染。 |
对2500名患者服用本品的原始数据库,治疗条件和疗程差异显著,包括开放和双盲研究、住院和门诊治疗以及短程和长期用药。临床试验中与本品使用有关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34%服用本品的患者血浆催乳素浓度有一过性的轻度升高(末点数不超过正常值上限,与安慰剂无统计差异)。相关临床表现(例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罕见,绝大多数患者的激素水平无需停药即可回复至正常范围。临床试验中偶见不良反应(1-10%),包括头晕、静坐不能、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口干及便秘。偶见肝脏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AST/SGOT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 |
禁忌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禁用于已知对该药中任意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奥氮平。 |
性状 |
25mg,0.1克,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25mg为粉红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本药影响操纵危险机器的能力。慎用于有心血管、脑血管疾病,低血压倾向,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表现为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CPK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此时应减量或停用。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未评价。妊娠妇女慎用。哺乳妇女在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临床试验中未见有本品所致的NMS报道。但NMS是一种潜在的致命综合症,在其它抗精神病药使用中已有报道,NMS的临床表现有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自主神经紊乱(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淋漓及心律不齐),其它体征可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血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及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仅有高热而无NMS的临床表现,均应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片。2.迟发性运动障碍:与氟哌啶醇比较研究6周以上,本品所致急性运动障碍发生率较低,具有统计显著性。但长期作用抗精神病药迟发性运动障碍风险增加,如果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上述症状可在停药时恶化,甚至在停药后出现。3.肝功能指标:偶见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不伴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多见于用药初期,有ALT和/或AST升高、肝脏损害体征和症状、用药前已有与肝功能储备受到有关疾病以及使用具有潜在肝脏毒性药物的患者,应加以观察。治疗中如出现ALT和/或AST升高,应考虑随访和减药。4.癫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的患者。5.血液学指标:与其它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殖性疾病。临床试验发现,许多有氯氮平所致粒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后未见复发。6.抗胆碱能活性:临床试验表明,抗胆碱能作用发生率较低,但患者有合并症时服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建议在合并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窄角性青光眼或相关疾病时慎用。7.多巴胺能拮抗作用:本品在体外有多巴胺拮抗作用。从理论上说,本品和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能拮抗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8.中枢神经系统活性:本品的原初作用部分就是中枢神经系统,但在与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物包括在酒精合并使用时应加以注意。9.本品可引起嗜睡,患者在操作危险性机器包括机动车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