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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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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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2粒 |
0.3g |
生产企业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911 |
国药准字H410215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具有滋阴潜阳,祛风,强筋骨功效。用于一般性头痛,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一次4粒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3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次数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7-922-271.5~2不超过4次。10-1228-322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天麻、钩藤、当归、川芎、地黄、玄参、杜仲、槲寄生、牛膝、野菊花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外感风寒头痛者慎用。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