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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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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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内容物重13.8g,内含药液4.8g(含挥发油1.5ml)。每瓶185揿,每揿63mg。 |
5mg*12片*1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61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止痛。用于缓解心绞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时,将瓶倒置,喷口对准口腔,喷2~3次。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禁忌 |
乙醇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细辛油、檀香油、高良姜油、荜茇油、冰片。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性状 |
本品为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为浅黄色的澄清液体;喷出时,具特异香气,味苦、微辛辣。 |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细辛油,有一定毒副作用,切勿使用过量。2.孕妇及儿童慎用。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应及时就诊。4.切勿受热,避免撞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