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10mg |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23 |
国药准字H10930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止痛。用于缓解心绞痛。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时,将瓶倒置,喷口对准口腔,喷2~3次。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头痛反应,此外尚可见面部潮红、灼热感、恶心、眩晕、出汗等,一般较轻微 |
禁忌 |
乙醇过敏者禁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成分 |
细辛油、檀香油、高良姜油、荜茇油、冰片。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为浅黄色的澄清液体;喷出时,具特异香气,味苦、微辛辣。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细辛油,有一定毒副作用,切勿使用过量。2.孕妇及儿童慎用。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应及时就诊。4.切勿受热,避免撞击。 |
严重低血压,休克和急性心肌梗塞者忌用,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