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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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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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g |
12粒 |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罗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224 |
国药准字H440244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潜阳,祛风,强筋骨。用于顽固性头痛,长期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天麻、牛膝、玄参、地黄、当归、杜仲、川芎、槲寄生、野菊花、钩藤。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外感风寒头痛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