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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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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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2g |
10gx20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5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去腐生肌。用于带下湿热证,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如脓,或挟血丝,有秽臭气,腰痛,腰腹坠胀,口苦,口干,尿黄,便干,阴痒等;慢性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于月经干净2-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粒,隔天用药1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脱皮,瘙痒,腹痛等症状,可对症处理或停药治疗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期停药。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苦参、枯矾、苦杏仁、冰片。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鱼雷状栓剂。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注意事项 |
1、如发现药栓变软,切勿挤压,可在用药前将药栓放入冷水或冰箱内冷藏5-1分钟,即可使用,药栓外形改变不会影响疗效。 2、外用药,禁口服。 3、月经前三天最好不用本品。 4.必须将药栓推入阴道深部后穹窿(阴道口一手指深)、静卧一段时间(1-2小时),以免药物融化溢出体外引起外阴瘙痒、灼热及红肿。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