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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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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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粒 |
9g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86 |
国药准字Z21021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1~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天冬﹑麦冬﹑玄参﹑金银花﹑甘草;辅料为预胶化淀粉﹑微粉硅胶。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 ( 盐炒 ) 、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等25味。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水蜜丸,味甜而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石斛夜光丸 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石斛夜光丸 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石斛夜光丸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石斛夜光丸 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石斛夜光丸 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石斛夜光丸 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