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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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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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13.95g(氯化钠1.75g,氯化钾0.75g,枸橼酸钠1.45g,无水葡萄糖10g) |
2mg |
生产企业 |
北京北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722 |
国药准字H31021810 |
说明 | ||
适应症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用法用量 |
1 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 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 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 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 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 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 小儿 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 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l粒。 -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l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以维持每日l~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每日1~6粒。 -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公斤体重。 |
副作用 |
1 高钠血症; 2 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3 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禁忌 |
1 少尿或无尿; 2 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 3 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 4 葡萄糖吸收障碍; 5 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 6 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者。本品不应作为以下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 ·主要症状为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 ·急性溃疡性结肠炎 ·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或弯曲杆菌属等侵入性病原体引起的细菌性小肠结肠炎 ·使用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一般情况下,由于抑制肠蠕动可能导致肠梗阻、巨结肠和中毒性巨结肠时,不应使用本品。如发生便秘、腹胀和肠梗阻,应立即停用本品。本品用于腹泻时,仅为对症治疗。在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 |
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盐酸洛哌丁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状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黄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 一般不用于早产儿。 2 随访检查: ① 血压; ② 体重; ③ 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 ); ④ 失水体征; ⑤ 粪便量。 3 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 尚不明确。 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