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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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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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4.4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85 |
国药准字Z43020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协目”,泻肝火,利胆。用于“协目”热引起的头痛,肝胆热症,目肤和小便赤黄,黄疸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g~3g,一日1~2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苦地丁、木鳖子(制)、麦冬、木香、龙胆、黄连、角茴香、黄柏。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粉末;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