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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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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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g*24片 |
2g*9袋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国药准字Z200909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促;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党参、白术(麸炒)、炙甘草、茯苓、五味子(醋制)、麦冬、补骨脂(盐水炒)。辅料:糊精、乳糖。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