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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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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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0.5g*6支 |
每支装30ml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04 |
国药准字Z3102016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6岁以上一次30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瓶含羧甲司坦500毫克。辅料为:氢氧化钠、羟苯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甜菊素、焦糖色素、乙醇、香精、纯化水。 |
鲜竹沥、鱼腥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浅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气香。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