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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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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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27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说明 | ||
适应症 |
1、微血管的治疗。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痔疮综合症、曲张性静脉)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疗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用法用量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主要适应症 起始治疗 备注 日量 疗程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一次0.5g(1袋)一日3次 4一6月 进一步治疗,每日1.0g(2袋) 维持疗效 其它微血管病变 一次0.5g(1袋)一日3次 1一2月 进一步治疗,每日1.0g(2袋) 直至症状消失 静脉曲张综合症及静脉功能不全 一次0.5g(1袋)一日2次 1一3周 治疗5一6天后即见疗效,以后每日服0.5一1.0g(1一2 袋)以巩固疗效。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变态反应不能除外,偶尔 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下降等症状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中止给药。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