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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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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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0.5g(按头孢噻利计算)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721 |
国药准字H20060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 |
由葡萄糖球菌属、链球菌、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属、大肠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菌属、普罗威登斯菌属、假单胞菌属、流感菌、类杆菌属等对头孢噻利敏感菌引起的中度以上症状的下列感染症:1.败血症2.丹毒、蜂巢炎、淋巴管(节)炎3.肛门周围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等外在性二次感染4.骨髓炎、关节炎5.扁桃腺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器疾病的二次感染、肺炎、肺化脓症6.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7.胆囊炎、胆管炎8.腹膜炎9.骨盆腹膜炎10.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旁结合织炎、前庭大腺炎11.角膜溃疡12.中耳炎、副鼻腔炎13.鄂炎、鄂骨周围的蜂巢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4g(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 |
通常,成人用量为硫酸头孢噻利每天1~2g,分两次使用,30分钟~1小时内静脉注射。根据年龄、症状适量增减,对重症、难治愈的感染可增量至1日4g。1小时以上静脉注射。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休克:因曾发现休克现象(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不快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末梢发冷、寻麻疹、血压降低等现象应终止用药。发生休克时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维持血压,必要时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适的措施。2.过敏性症状:因曾发现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荨麻疹等(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异常时应终止用药。当发现有过敏性症状时,如有必要,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肾上腺、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 |
禁忌 |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
1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应禁止使用。3 对高龄患者,因随年龄的增加,易发生肾功能降低和体重减轻,且造成持续高血药浓度,导致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所以原则上禁止使用。4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 |
成分 |
羟甲香豆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噻利。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氨基-1-(2-羟乙基)-1-吡唑鎓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基单硫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
1.第一相试验中,急速注射时(0.5./5分钟),发生过有过敏样休克的例子,推测可能是由于静注速度过快导致,应避免急速静注或短时间的点滴静注,1次0.5g~1g应在30分钟~1小时,1次2g时应在1小时以上点滴静注。2.对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易产生持续高血药浓度,从而导致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减小剂量,加大给药间隔时间。(参照[药物动力学]的事项)。3.用本制剂时,为防止产生耐药性,原则在确定敏感性后,在疾病治疗上必须的最小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