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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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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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0.25g(按C18H20FN3O4计)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290 |
国药准字H200533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4g(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 |
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慎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羟甲香豆素。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2.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 |
1.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 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