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司特钾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吡嘧司特钾片

注射用胸腺肽

规格

10mg*10片(普利敏)

10mg
生产企业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037

国药准字H2000369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

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0.5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1片),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肾脏:偶见蛋白尿。

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性状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应显淡黄绿色。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