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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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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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片重0.12g |
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126 |
国药准字Z200639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抗结核。主治淋巴结核,对肺结核及其它淋巴结核亦有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8片),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12片)。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16片)。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据文献报道,服用狼毒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咽喉肿痛、头晕、烦躁、血压下降、血小板减少性出血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必须应用时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嗪甲酰胺。 |
狼毒。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土褐色,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