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清喉咽合剂

规格

每袋装10克

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088

国药准字Z1102126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