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4g |
0.33g*12粒*3板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04 |
国药准字Z420203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平肝,通络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或肝阳上亢所致的头痛日久、痛有定处,或头晕胁痛、失眠烦躁,舌质暗或有瘀斑;血管神经性头痛、紧张性头痛见上述证候者。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头胀和妇女月经量过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月经量过多的妇女禁用。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川芎,天麻。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红棕色的粉末;气清香,味清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主要治疗颈部外伤后遗症及血瘀所致的血管神经性头痛轻症病者。2.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体弱虚寒者不宜服,其表现为气短乏力,倦怠食少,面色白,大便稀溏。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