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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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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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片重0.6克(含碳酸氢钠0.4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21 |
国药准字Z200259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胃痛,胃酸过多,消化不良。 |
健胃制酸。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川楝子(炒)、吴茱萸(盐水制)、延胡索(醋制)、沉香、黄连、海螵蛸(去硬壳)、浙贝母、苦杏仁、柿霜。 |
龙胆、大黄、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细颗粒或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紫棕色或棕褐色的片;气香,味咸后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