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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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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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ml;15ml;2ml |
30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19 |
国药准字Z15020736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止痛。用于头晕头痛,腰酸背痛,风火牙痛,风湿骨痛,蚊叮虫咬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适量的药液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腹部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薄荷脑、樟脑、冰片、丁香油、桂叶油、肉桂油、当归、木香、广藿香、甘草、八角茴香,肉桂、陈皮、栀子、血竭、薄荷油。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暗紫褐色的油状液体,具强烈芳香气味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