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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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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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6g*12片*2板 |
每10丸重1g |
生产企业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22 |
国药准字Z130214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片,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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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黄芩、栀子、黄柏。辅料为糊精、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忌辛辣食物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 .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 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