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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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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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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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95 |
国药准字Z440213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慢性胃炎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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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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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降香油。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甘、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泛黄棕色片,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