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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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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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x24粒 |
100ml:0.2g炎琥宁和0.9g氯化钠 |
生产企业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945 |
国药准字H20061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 2. 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 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 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粒~12粒)。 5. 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 6. 肠道感染:一次0.3~0.4g(3粒~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 7. 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粒~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
关于炎琥宁临床应用文献报道较少,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主要成分为炎琥宁的无菌冻干制品。外观呈淡黄白色粉末或块状物。按平均装量计算,含炎琥宁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