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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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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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 |
0.25g(相当于原生药0.45g) |
生产企业 |
河南蓝天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254 |
国药准字H610236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咽喉疼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1岁以下须遵医嘱。 |
副作用 |
有文献报道:冰硼散致严重过敏性口腔炎1例,致腹部剧痛1例。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冰片,硼砂(煅),朱砂,玄明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辛凉。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治疗热毒蕴结所致急喉痹、牙宣、口疮的常用中成药,若病属虚火上炎者慎用。 2.本品含有辛香走窜、苦寒清热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服用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食物、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4.方中含有玄明粉,药物泌入乳汁中,易引起婴儿腹泻,故哺乳期孕妇不宜使用。 5.本品含朱砂有小毒,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以免引起蓄积中毒。 6.急性咽炎、牙周炎、口腔溃烂感染严重,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