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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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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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10ml |
5ml:12.5g |
生产企业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普华克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875 |
国药准字H320257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肝明目。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及缓解视疲劳。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后闭目2~3分钟。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尔有轻度蛰样刺激感。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眼部有创伤及溃疡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珍珠层粉,葡萄糖酸锌,冰片,枸橼酸钠,氯化钠,聚山梨酯,无水乙醇,苯氧乙醇,聚乙烯醇。 |
本品为牛或猪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
性状 |
淡黄色澄明液体,具有冰片香味。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略带有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眼部有炎症者慎用。4.用药后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或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使用后密闭存放于阴凉处(不超过20°C)。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