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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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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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cm×6.5cm |
0.01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754 |
国药准字H370227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结节痒疹、银屑病、慢性湿疹等瘙痒性皮肤病。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3~4天更换一次,去除药膏后隔数小时后再贴。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副作用 |
1.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2.在外贴部位可出现毛囊炎; 3.长期应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橡皮膏或制剂成分过敏者禁用; 2.病变处有破损或合并细菌感染者禁用;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桉叶油。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面部及皮肤褶皱部位.2.因含中效糖皮质激素,不能长期应用于某一局部; 3.在炎热、潮湿的季节或环境中,不宜应用; 4.在多毛的部位不宜应用。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