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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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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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cm×6.5cm |
20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754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结节痒疹、银屑病、慢性湿疹等瘙痒性皮肤病。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3~4天更换一次,去除药膏后隔数小时后再贴。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2.在外贴部位可出现毛囊炎; 3.长期应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禁忌 |
1.对橡皮膏或制剂成分过敏者禁用; 2.病变处有破损或合并细菌感染者禁用;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桉叶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面部及皮肤褶皱部位.2.因含中效糖皮质激素,不能长期应用于某一局部; 3.在炎热、潮湿的季节或环境中,不宜应用; 4.在多毛的部位不宜应用。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