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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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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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0ml |
5g*2贴 |
生产企业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782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打损伤,瘀滞肿痛。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本品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疼痛、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外用,擦于患处;若有肿痛黑瘀,用生姜捣碎炒热,加入药酒适量,擦患处。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7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内服,忌擦腹部。 |
孕妇,患丹毒者禁用 |
成分 |
丁公藤、桂枝、麻黄、羌活、当归、川芎、白芷、补骨脂、乳香、猪牙皂、陈皮、苍术、厚朴、香附、木香、枳壳、白术、山药、黄精、菟丝子、小茴香、苦杏仁、泽泻、五灵脂、蚕沙、牡丹皮、没药。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甘。 |
本品为摊于布上的黑膏药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感冒时不宜服用。 5.口服时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5.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