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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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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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10g:50mg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46 |
国药准字H200461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活血、除湿止痒。用于皮肤搔痒症,湿疹,荨麻疹等搔痒性皮肤病。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苍耳子(炒、去刺)、地肤子、川芎、白英、红花。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2.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如出现口唇发麻应立即停药。如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其他皮疹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