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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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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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36s*2板/盒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05 |
国药准字Z2009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地锦草、金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香树叶。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性粉末;味酸、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浓缩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