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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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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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mg(以C21H27NO计) |
0.5g*36粒(吉春)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32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干咳。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次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部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黄色的黏稠液体、味麻。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制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