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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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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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mg(以C21H27NO计)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32 |
国药准字Z10970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干咳。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本品用于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次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部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 |
满山红﹑暴马子皮﹑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黄色的黏稠液体、味麻。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制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如贮藏期内,产生少量沉淀,用时摇匀。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