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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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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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mg(以C21H27NO计)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32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干咳。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三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次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部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 |
麻黄、桂枝、细辛、制半夏、五味子、甘草等。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黄色的黏稠液体、味麻。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制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